买了一套法院拍卖的房屋,竟然被中间公司要走了五万块钱的协助过户费,最近,郑州的庄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,她感觉这钱花的有点冤。
郑州的庄女士在网上看中了一套法院拍卖房,经过一番联系,今年元月份,她与河南郑拍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委托竞买服务协议。
协议上显示:佣金是8000元,协助过户费用50000元,贷款费用26000元。庄女士总共向这家公司支付了84000元。
庄女士告诉记者,竞拍成功后,她主动联系了拍卖房子的上街区法院,这才偶然得知,法院并不会收取竞拍人的任何服务费用。
为了弄清楚这50000块钱到底花在哪儿了,6月21号上午,记者陪同庄女士一起来到了河南郑拍实业有限公司。
河南郑拍实业的王总解释,这套房子由于存在重大瑕疵、法院不负责物业交割、原业主拖欠物业费等问题,庄女士愿意支付50000元,全权交由公司处理。
现场,因为这50000块钱究竟花在了什么地方、花的到底值不值,双方各执一词,最终不欢而散。
通过工商企业信息查询,庄女士发现,这家公司并没有注册二手房交易的相关业务,而且至今,对方都没有给自己开具相应的发票。
对于目前这种状况,庄女士表示,下一步,她将会把问题反映给有关部门,或者通过诉讼途径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律师 张波 在任何的经营活动中,如果有收费的项目,那么就应当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。但是郑拍实业收取了八万多元,没有开票,存在涉嫌偷税漏税行为,税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核查以及调查。求助人和郑拍实业签订了相应的协议,至于协议内容是否有效,是否应当解除,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定。
转自中华网河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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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1-08 15:09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