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东通新新能源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,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人民币38万元
近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东汇检罚〔2020〕1号)显示,如东通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未用于公司自
2020-03-17 10:36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