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 预付式校外消费应谨慎
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4日发布教育培训消费警示,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,主动接受监督,不得收取在公示以外的其他费用。
2020-11-24 14:17:22